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建章立制

华理附小教师研修制度(试行稿)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 2018-10-23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研修工作的力度,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提高教师研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教科研经验,使我校的教师培养、研修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研修目标

1、引导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3、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促进课堂教学效益的提升。

5、建立健全校本研修制度,使校本研修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效。

二、研修内容

1、涉及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前沿教育思想、理念、理论等。

2、与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相关的教育理论。

3、有利于推动学校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改革,有助于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的教育教学经验。

4、教师学科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基本功。

5、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及师德素养。

6、教师教育教学方面的实践经验。

7、现代教育技术。

8、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学习任务。

三、研修形式

1、集中面授(教师论坛、专家讲座、专题报告等)。

2、分组研讨(分教研组或年级组开展教育教学观摩、研讨和交流)。

3、个人自学、实践或反思。

4、网络研修。

5、外出学习。

6、其它。

四、管理与考核

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应依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和文件,由学校批准后方可参加。

2、外出教师所任课程须先由自己与相关年级的教师协商调课,确实没有能力自行协调的,报学校教务处协调解决。

3、教师参加连续2天及以上外出培训的,由校方负责协调安排一半的课时(作代课处理),剩余课时由本人自行协调安排(每学年限一次)。

4、每一轮教师培训(五年),教师可享有一次连续三天的培训假。

5、参培教师须按规定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须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应提前请假;学习中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并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档,以免干扰他人学习。

6、教师外出学习应做好培训笔记,领取并妥善保管好下发的学习资料,回校后及时传达培训精神或转交相关资料(外出学习2天以上的,需在大组层面作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7、外出教师应注意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8、外出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早退。

9、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遇特殊情况教师无法按时参加活动的,应在培训前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以便协调安排。

10、教师的培训表现和培训成果计入教师培训学分,并与教师考核挂钩。

(试行期:2017.10—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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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