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华理大附小重大项目安排的制度与操作流程

作者(来源):党支部    发布时间: 2015-04-01

 

一、  界定:

除政府采购之外利用办公经费装修、维修的项目。

二、  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拟定基本建设项目,听取党支部、群众意见,经校务会讨论,统一思想,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书面备案。非经允许不得擅自动工。

三、  委托教育局基建站落实施工单位。50万以上的工程要进行招标

四、  建筑施工单位需根据学校基本建设相关要求,进行施工预算。

五、  校方与相关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关于印发徐汇区教育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徐教[2007]9号)》的规定,签订协议。

六、  施工期间,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负责施工监理。一万元以上的工程另聘请教育局委托的专业单位进行质量监理。

七、  工程结束,相关经费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审计后支付工程款。

八、  流程:

(此流程图不含项目被否决环节,如出现这类现象,即停止,再研究可行性。)

九.监督机制:

1.            依据预算计划,征求党支部意见,拟立施工项目。

2.            聘请专业人员。

3.            对所需物品摸清质量及物价。

4.            施工过程中做到多巡视、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协调解决。

5.            决算表送交会计中心及本校留档。

6.            经会计中心同意付费后,再通过支票或转帐形式进行付费,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

7.            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暗中收受、截留、私分、贪污回扣行为的,除对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外,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相关责任。

8.            每年教职工代表大会上通报上一年度重大项目的费用支出情况,以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