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理大附小2010学年少先队大队委员会改选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了推进我校新学年少先队工作的开展,力争通过集体推优,民主选举的方法,做好大队委员会的定期改选工作,完善各部门职能分工,加强少先队干部队伍的管理工作。
二. 竞选宗旨
1. 志愿优先,争做四好少年。
2. 规范流程管理,公平、公正、公开。
三. 评审委员会成员:
评审顾问:顾文
组长:毕韵莺 副组长:李文娟
组员:许凌云 邹盛梅 曹伟芳
四. 推优条件:
1. 三至五年级品学兼优的少先队员。
2. 热心少先队工作,能积极,主动为队员服务,向队员负责,愿当队员“公仆”。
3. 一定的活动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团结大多数同学,工作积极主动和富有创新精神。
4. 在集体中是队员们公认的优秀者,以身作则,能起榜样,带头作用。
5. 能独立完
6.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并有个性特点。
五. 竞选流程
第一阶段:班级集体推优 1名/班。(全校共产生14名大队委员会候选人)
1) 广播宣传,班级动员,充分领会推选要求。(9月27日校会)
2) 学生根据竞选要求,充分酝酿,准备自荐。(9.27——10.10学生自荐准备)
3) 认真开展班级推优活动:(10.11——10.12止)
(1)学生自荐。
(2)伙伴民主投票、及时唱票;公布结果。(被推荐人选,学生投票数需超班级半数)。
注:在整个推优活动未结束前,请中队辅导员一定保留好班级选票。
(3)将班级推优表报大队部。
第二阶段:候选人筹备竞选阶段(10.13——10.17)
1) 大队部召集14名大队委员会候选人,召开“校级竞选”准备会议。
2) 根据竞选要求,候选人做好充分校级竞选准备。
第三阶段:三至五年级开展“新一届大队委员会”民主投票选举活动。(10.18日校会)
利用视频传输设备,三至五年级进行正式投票选举。(候选人根据抽签决定竞选顺序)
第四阶段:公示“新一届大队委员会”成员名单。(一周内)
1)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选票统计实际,听取任课教师意见。
2)在学校竞选评审小组的监督下产生新一届大队委员会成员,共计11名。
华理大附小大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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