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专题活动

华理大附小2010学年少先队大队委员会改选方案

作者(来源):大队部    发布时间: 2010-09-26

一.   指导思想

为了推进我校新学年少先队工作的开展,力争通过集体推优,民主选举的方法,做好大队委员会的定期改选工作,完善各部门职能分工,加强少先队干部队伍的管理工作。

二.   竞选宗旨

1.  志愿优先,争做四好少年。

2.  规范流程管理,公平、公正、公开。

三.   评审委员会成员:

评审顾问:顾文

组长:毕韵莺   副组长:李文娟

组员:许凌云  邹盛梅   曹伟芳 

四.   推优条件:

1.      三至五年级品学兼优的少先队员。

2.      热心少先队工作,能积极,主动为队员服务,向队员负责,愿当队员“公仆”。

3.      一定的活动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团结大多数同学,工作积极主动和富有创新精神。

4.      在集体中是队员们公认的优秀者,以身作则,能起榜样,带头作用。

5.      能独立完老师交办的所有工作任务,并有敏锐地观察事物及处理各种事物的能力。

6.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并有个性特点。

五.   竞选流程

第一阶段:班级集体推优 1/班。(全校共产生14名大队委员会候选人)

1)  广播宣传,班级动员,充分领会推选要求。(927日校会)

2)  学生根据竞选要求,充分酝酿,准备自荐。(9.27——10.10学生自荐准备)

3)  认真开展班级推优活动:(10.11——10.12止)

1)学生自荐。

2)伙伴民主投票、及时唱票;公布结果。(被推荐人选,学生投票数需超班级半数)。

     注:在整个推优活动未结束前,请中队辅导员一定保留好班级选票。

3)将班级推优表报大队部。

 

第二阶段:候选人筹备竞选阶段(10.13——10.17

1)  大队部召集14名大队委员会候选人,召开“校级竞选”准备会议。

2)  根据竞选要求,候选人做好充分校级竞选准备。

 

第三阶段:三至五年级开展“新一届大队委员会”民主投票选举活动。(10.18日校会)

利用视频传输设备,三至五年级进行正式投票选举。(候选人根据抽签决定竞选顺序)

 

第四阶段:公示“新一届大队委员会”成员名单。(一周内)

1)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选票统计实际,听取任课教师意见。

2)在学校竞选评审小组的监督下产生新一届大队委员会成员,共计11名。

华理大附小大队委员会

20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