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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建设

区教育系统关于做好出席市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 2012-03-01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区委组织部的要求,现就教育系统做好出席市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条件

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本市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创先争优,敬业勤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能够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二、代表的名额及构成

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为810名,分配给我区参加市十次党代会代表的名额为16名,其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代表6名(其中工人党员1名),女党员代表6名,50岁以下党员代表不少于8名。

其中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界定为: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的区管干部。

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界定为:1、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直接从事生产、教学、科研等工作的;2、处级以下党政机关干部,包括街道(镇)党员干部;3、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管理人员。

三、代表的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动员部署推荐提名工作(229):召开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就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学前教育党总支、机构党总支所属支部以支部为单位推荐,其他基层党组织以党工委直属党组织为单位推荐。

(二)基层党组织开展推荐提名工作(22936):

1、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代表条件和推荐要求,组织党员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方法,提出16名初步人选意向,其中教育系统代表2名(1名为党员领导干部,1名为生产和工作一线党员),其余14名在全区范围内推荐。

2、召开党组织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多数党员的推荐情况和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

3、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的目的意义、代表条件、结构比例、推荐程序等;党员大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

4、各基层党组织填写《推荐出席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统计汇总上报表》,于36(周三)中午1200前以电子稿形式报党员服务中心。学前教育总支、机构总支所属党支部的情况经学前教育党总支和机构党总支汇总后再行上报。

(三)党工委汇总上报(378日):党工委汇总梳理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提名情况,根据多数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召开党工委会议,提出教育系统推荐提名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

1、《推荐出席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统计汇总上报表》

2、徐汇区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

201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