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理大附小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围绕“一流城区、一流教育、一流队伍”的建设目标,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水平,提高教师自身职业素养,建设一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爱为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就贯彻落实《徐教委(2010)4号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精神,提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细则如下。
二、 具体细则
1、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前提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3)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4)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 不得在招生、评估考核、职称评聘、学生评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2、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1)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 专心从教,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3) 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认真、有质量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4) 严格遵守“八不”:没有教案不上课,携带手机不上课,德育缺失不上课,例题不选不上课,作业不批不上课,不佳情绪不入课,恶言恶语不出口,校内坚决不抽烟。
3、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的灵魂
1)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2)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3) 不准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 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认真做好护导并组织好学生的各项活动,及时有效处理学生的伤害事故与其他偶发事件。
4、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1)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2) 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充分利用学科德育因素,努力提高育德能力,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科学地评价学生,评价要有利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5、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1)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六忌:忌脏、忌露、忌透、忌短、忌紧、忌异),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努力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
2)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 爱护学校荣誉,自觉维护集体团结,教师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帮助,注意协调各方面关系,发挥互补效应,发扬团队精神。
4) 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学校、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5)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不准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不进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6) 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等获得者不准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6、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1)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 教师应当为人师表,恪守职业道德,以自身良好的品德、言行影响和教育学生。
三、考核办法
(一) 考核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考核评价机制。
2.坚持平时考核与学期(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综合考察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 考核人员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支委委员、工会及教师代表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为:顾文、张莺、孔勤、沈莉、李文娟、蔡国英。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违反师德行为立即取消其领导小组成员资格。
考核成员由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四方面构成。(学生指三至五年级)
(三) 具体操作
1. 每学期通过问卷或座谈会的形式取得家长和学生的考评意见,通过自评和互评(分层考核:校长室考中层,中层考组长,组长考组员)取得教师考评意见,通过日常检查获得学校考评意见。
2. 家长考评占20%,学生考评占10%,教师自评和互评各占10%,学校评占50%。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
4. 学校与每一位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书(另附),承诺书要及时存入教职工业务档案,一学年一承诺,一学年一考评。
5. 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考核为不合格。
1) 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2) 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3) 不得在招生、评估考核、职称评聘、学生评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4) 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 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6)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
7) 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8) 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9) 遵守学校师德师风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四) 考核结果的使用
1、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
2、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评优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
3、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职务评聘、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
4、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度的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四、附则:
1、本实施细则自第五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华理大附小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此文件经过学校第五届第三次教代会通过并实施)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2010年10月
附件一:
师 德 承 诺 书(教师用)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华理大附小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 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 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 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4. 不得在招生、评估考核、职称评聘、学生评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5. 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6. 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7.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
8. 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9. 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10. 遵守学校师德师风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承诺人
2010年6月
师 德 承 诺 书(党团员、骨干用)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华理大附小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 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 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 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4. 不得在招生、评估考核、职称评聘、学生评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5. 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6. 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7.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
8. 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9. 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10. 作为_______________(中共党员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三奖”获得者),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11. 模范遵守学校师德师风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一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承诺人
2010年6月
师 德 承 诺 书(职工用)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华理大附小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 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 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 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为一线教师提供及时、良好的服务;
4. 不得在招生、评估考核、职称评聘、学生评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5. 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6. 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
8. 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协作单位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9. 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10. 遵守学校师德师风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承诺人
2010年6月
附件二:
华理附小教师师德考评问卷(家长用)
教师姓名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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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例: |
填表说明:
1、 请您根据日常的观察以及教师师德承诺书的内容对您孩子的任课教师在师 德方面进行评价。
2、 如果您认为这位教师可以评为“优秀”,请在表格下方写出典型事例;如果您认为这位教师只能评为“不合格”,请在表格下方写出具体事例;否则均默认评价为“合格”。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华理附小教师师德考评问卷(学生用)
教师姓名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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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你的理由: |
填表说明:
请你根据老师的上课情况或者老师在关心帮助学生等方面的情况给他一个评价,简单写写你的理由。(可以不写)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华理附小教师师德考评问卷(教师互评用)
教师姓名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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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例: |
填表说明:
1. 请您根据日常的观察以及教师师德承诺书的内容对您同年级组的教师在师德方面进行评价。
2. 如果您认为这位教师可以评为“优秀”,请在表格下方写出典型事例;如果您认为这位教师只能评为“不合格”,请在表格下方写出具体事例;否则均默认评价为“合格”。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华理附小教师师德考评问卷(教师自评用)
教师姓名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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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例: |
填表说明:
针对《华理附小教师师德承诺书》,如果您认为自己评为“优秀”,请在表格下方写出典型事例;如果您认为自己只能评为“不合格”,请在表格下方写出具体事例。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华理附小教师师德考核情况汇总
姓名 |
家长评 |
学生评 |
教师自评 |
教师互评 |
学校评 |
总评分 |
等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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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按优秀5分,合格3分,基本合格2分,不合格1分的标准,将家长、学生、自评、互评以及学校评的情况填入表格。
2、 按家长评分占20%,学生评分占10%,自评互评各占10%,学校评占50%的比例将前五项分值进行累加,每人获得一个总评分。
3、 4.2分以上的总评为优秀,1.8分以下的总评为不合格。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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