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法治宣传教育

华理大附小志愿者工作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 2018-10-23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有效使用志愿者资源,保证志愿者队伍素质,进一步推动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社区教育的发展和深化,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二、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三、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四、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教师志愿者每学期应至少参加一次服务活动,吃苦耐劳,热情主动,服从分配的任务。党团员志愿者应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为辖区内居民群众排忧解难。

(六)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将原因告知组长,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五、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志愿服务范围包括学校内教育服务、社区教育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服务、帮困服务、治安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志愿服务的对象是全校学生、家长;全体社区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华理大附小志愿者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