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汇区评选表彰2010学年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和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一. 评选表彰的对象:
小学三至五年级的少先队员、少先队队长和少先队集体。
二. 评选表彰的名称:
1)区优秀少先队队员。
2)区优秀少先队队长:队长包括大、中、小队长。
3)区优秀少先队集体:集体包括大队、中队和小队。
三. 评选表彰条件:
(一)区级先进评选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条件
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予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或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少先队雏鹰行动”,创造性开展雏鹰争章活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并德、智、体全面发展。
2、优秀少先队集体条件
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基本条件。
(二)市级先进申报条件
1、申报市级先进须满足以上区级先进评审条件。
2、申报市级先进个人、集体须有近三年内获得过市、区级同等荣誉称号。
四. 评选表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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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集体 |
优秀个人 |
五年级≤ |
华理大附小 |
1 |
2 |
1 |
五. 评比表彰的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3月 21日 至 4月 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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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与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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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推优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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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推优活动。 |
推优结果揭晓——4月2日 |
校级白榜公布结果,材料申报区少工委。 |
第二阶段:4月2日 至 4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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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审优秀个人和集体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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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张红榜公布区级优秀名单。 |
六. 校评优专项工作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顾文、张莺、毕韵莺、李文娟,谢卫东
七. 校级评优操作流程
(一)中队推优
中队“优秀个人申报”要求:
1)
2)
学生个体酝酿,自愿申报,到班主任老师处领取“申报表”。周末填写“申报表”,准备自荐发言稿(2分钟左右)。
3)
(1)班会课上,再次动员与宣传“评选条件”。
(2)自愿申报的队员,根据班级抽签顺序,作自荐发言。
(3)中队辅导员下发班级“第一次”推荐表,每位学生推荐1名。
(4)当场唱票,黑板留下投票集中的相关同学的姓名,准备复选,建议:2—3名左右。(若出现学生被推荐人数过半,绝对领先的情况,直接进入步骤5)
(5)中队辅导员下发班级“第二次”推荐表,在复选名单中推荐1人。
(6)整理好两次推荐表,填好中队“优秀个人申报”表,第一时间送交大队部。
“优秀集体”申报要求:
1)
2)
3)
送交大队部。
(二)校级推优工作
1)时间:
2)出席对象:三至五年级各班“优秀个人候选人”;“优秀集体”申报代表。
三至五年级各班代表(10人/班):根据学号随机抽取。
注:若抽取的学号为空号,或抽中的学号为随班就读的学生,向前移一位学号。
若抽取的学号为候选人本人,请班级末位学号队员出席。
4)“优秀个人”候选人:限两分钟个人介绍(风采展示)。
“优秀集体”候选中、小队队长:作相关建设介绍(限5分钟内)。
5)各班代表:填写选票。
6)学校汇总与清点选票;结果上报校评优领导工作小组。
7)学校张贴白榜公布相关结果。
8)被推荐“个人”及集体,按要求填写“登记表”。
八.评选表彰活动监督电话:
64545131转815 校长室
64545131转819 教导处
64545131转817 大队部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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