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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华理附小党务公开例行公开制度
作者(来源):党支部 发布时间: 2011-10-26
第一条 责任主体
支部书记为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 主要内容
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公开程序
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等基本要求完善党务公开工作的程序,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流程。
第四条 公开形式
党内公开的主要形式有会议、通报、校园网、设限平台(邮箱、短信)等;党外公开的主要形式有公开栏、教工大会、校园网等。党务公开工作要注重传统方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适应。
党务公开内容涉及与政务、校务等其他公开内容相同、相近的,将采取平行设置公开栏、网页栏目链接或提示检索等形式,引导党员到其他公开形式中查看公开内容。
第五条 公开时限
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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