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2013年徐汇区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方案

作者(来源):党支部    发布时间: 2013-03-27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党组织的换届工作作为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要载体。通过总结工作、实行公推、进行换届选举等工作步骤,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为着力点,通过“公推直选”扩大支部在学校的影响力,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

为确保选举产生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既能让组织满意、党员满意,又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群众公认,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和结构合理原则;

3、扩大民主和严格按章办事原则;

4、党内外公认原则;

5、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组成人员的设置和任职条件

(一)组成人员的设置

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正式组织关系隶属本支部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党龄1年以上(含1年)。

2、委员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能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与党保持一致;

2)坚持党性原则,立场坚定,是非分明,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原则上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和党务工作经验;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广大党员,能密切联系群众;

5)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能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师德表率;

7)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3、书记任职条件

除委员任职条件外,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学校管理经验和党务领导经验,符合《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徐教委(20068号)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能力。

四、要求及程序

第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方案》提出的有关要求、规定和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推”。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候选人;二是实行“直选”。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其中委员为差额选举,书记为等额选举。

第二,实施步骤

(一)总结准备阶段(3月下旬)

1、总结准备、思想发动

1)成立“公推直选”领导小组,酝酿讨论:实施方案,委员职数、任职条件、组成结构、党组织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等。

2)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和教职工大会等,深入进行“公推直选”工作的宣传动员和部署,让党员清楚、群众了解。

2、听取意见、形成方案

汇总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修订实施方案,并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对方案进行说明和宣传。

3、回顾总结、起草报告

1)党支部书记主持起草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稿)。工作报告以本支部近三年来的工作为主线,要在中央党建理论指导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工作成果,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提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2)工作报告要在党内外分层分类以讨论稿、征求意见稿、草案等递进形式组织讨论修改,把工作报告的起草过程作为一次党内教育、党外宣传、统一思想、集中智慧、凝聚力量的过程,通过总结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党的意识和党性意识,进一步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感。

4、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请示和“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请示一)

(二)动员学习阶段(4月上旬)

1、公示(5个工作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新一届党组织组成人员任职条件、委员职数和公开推荐的办法。(公示一)

2、组织学习,加强动员

1)以全体党员大会、党课等形式,加强党员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上级相关要求和学校实施方案等的学习领会,听取对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党员自觉参与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2)以召开入党积极分子、团员“公推直选”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

3)以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宣传说明“公推直选”工作的意义和工作方案,听取对本届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校园网络、宣传橱窗等阵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营造氛围,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公开推荐阶段(4月中旬)

1、进行第一轮公开推荐

在党员、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基础上,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推荐会议。党组织书记作本届党组织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征求意见稿),全体党员和非党教职工分别对本届党组织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公开推荐。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党组织汇总推荐情况,将公推情况呈报上级党组织并对公开推荐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就有关被推荐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深入的民意访谈,形成考察报告,并听取本人意见;召开“公推直选”领导小组会议,在满足班子结构的前提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民主推荐得票情况,结合民意访谈情况和组织意见,按不少于设定委员职数4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进行第二轮公开推荐

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推荐会议,通报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情况,全体党员和非党教职工分别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1)召开“公推直选”领导小组会议。综合各方面情况,在满足班子结构要求前提下,汇总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综合考察和第二轮推荐情况,按不少于设定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按等额选举要求确定1位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新一届党组织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并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非校级干部预备人选考察材料。(请示二)

5、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公示(7个工作日)候选人正式人选和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公示二)

6、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四)组织选举阶段(5月上旬)

1、筹备工作

1)召开“公推直选”领导小组会议。汇总修改意见,讨论确定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筹备党员大会会务工作等。

2)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向党员、群众代表介绍工作推进情况、候选人产生过程、候选人基本情况等,听取意见建议并回答党员、群众提问。

2、召开党员大会

1)按照《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召开党员大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

2)本届党组织主持工作到教育党工委批准新一届委员会成立止。

3、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结果报告,新一届党组织做好落选人思想工作。(报告)

4、公示(三个工作日)上级党组织批复的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名单。(公告)

5、总结工作

1)新一届党组织公告经教育党工委批复的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名单。在教职工大会上分别组织党员、群众对“公推直选”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2)新一届党组织通过党内组织生活、党外教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总结“公推直选”工作,做好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