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保 征 询 书
各位家长:
根据《上海市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校学生医保登记缴费工作开始启动。为此,请家长了解相关内容后,填妥以下回执并将相关费用于
上海市城镇学生医保的参保对象:
1、本市户籍(包括集体户口、袋袋户口)的学生 2、本市引进人才并持有原《上海市居住证》的子女(CW9开头)(有效期限³
上海市城镇学生医保的政策:
1、筹资标准每人每年750元,个人缴费为90元。
2、门急诊医疗起付线仍为300元,当年累计门急诊医疗费超过300元以上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
3、每次住院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待遇调整,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一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80%,二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70%,三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60%。
4、低保家庭孩子先由学校收费,然后由民政局在发放生活费时退还。
5、若有疑问,可以拨打上海市医保咨询热线:962218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2013.11.22
回 执
班级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请家长认真核实参保对象的要求和政策,在下面相关的( )栏里打“Ö”。
( )参加2014年《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每人90元/年
( )不参加2014年《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90元/年
原因:
( )不符合医保的参加对象
已阅读并了解所有医保征询单的内容 监护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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