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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通知
各位家长:
根据《上海市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校学生医保活动开始启动。为此,请家长填妥以下表格并于
上海市城镇学生医保的参保对象:1、本市户籍或集体户口的学生 2、本市引进人才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子女(CW9、CR开头) (有效期限³
上海市城镇学生医保的政策调整:
1、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60元调整为59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60元调整为80元。
2、门急诊医疗设置起付线300元,当年累计门急诊医疗费超过300元以上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60%调整为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50%调整为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变,仍为50%。
注意:凡是在2010年内学生户籍地址或学生户籍性质发生变化, 需递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1、户籍发生变化的学生: 户口本第一页的复印件 ‚ 孩子信息页的复印件交与班主任;
2、新引进人才的学生: 孩子信息页的复印件 ‚ 《上海市居住证》主证、副证复印件(居住证有效期限³
望家长协助配合。谢谢!
上海市医保咨询热线:962218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2011.2.14
回 执
班级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学生户籍地址是否变化: 是 否
若变化,请填写新户籍地址:
学生户籍性质(转变为本市户籍或引进人才子女)是否变化: 是 否
若变化,请根据通知相关精神交材料与班主任。
已阅读并了解医保通知的内容 监护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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