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内部治理结构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第八届工会委员选举办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 2018-10-23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学校党支部主持。

三、本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第八届工会委员会。

四、本次大会将选举工会委员 5人。

五、委员的候选人名单由全体教职工民主推荐,第届工会委员会根据群众的推荐,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学校党支部审查同意,最后报请上级工会审批后确定。

六、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选举工会主席按照《徐汇区教育系统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的附件《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采取等额直接选举的办法操作。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小学工会第八届工会主席采取等额选举,选举工会主席1人。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工会第八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根据有关规定,差额率为10%,即正式候选人5人,选举4人,差额1人。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工会第八届经审员采取等额选举,选举经审员1人。

七、进行选举前,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就可进行;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再根据得票数的多少由多到少当选。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最后一位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由反对票数少者当选,若反对票数还是相等,则对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八、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九、大会选举,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唱票人一名,由工会提名,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工会委员候选人不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

十、填写选票,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对选票中的候选人如同意的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画“ O ”,如不同意画“×”,

如弃权,不画符号;如符号画得模糊,当不能辨认时,作为弃权处理,如要另选他人,可在后面的长方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方格内画上“ O ”。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十一、大会选举,设投票箱一只,大会主持人和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先投票,然后其他投票人按顺序投票。

十二、计票完毕,由监票人把候选人的得票数字向大会报告,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宣布当选人名单,宣布名单时,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三、本办法经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第七届工会委员会

2018.6.29